2020-11-03 13:33:10 医疗卫生人才网 //www.birraexpress.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年福建泉州石狮市公立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11月6日至11月9日上班时间向石狮市总医院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石狮市总医院网站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石狮市总医院网站公示。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办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市卫健局商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方可开考。
采取笔试的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下午2:30-4:30;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见附件1《2020年秋季石狮市公立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参加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线=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的平均分×70%,合格线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4.成绩查询
考生考试成绩将在石狮市总医院网站(www.ssshosp.com)公布。
六、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拟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原始成绩(即未加分)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原始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七、考察、体检、聘用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石狮市总医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经市卫健局和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存在《2020年秋季石狮市公立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二)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最终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所有落选考生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三)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未有特殊原因未将个人档案寄至石狮市人社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和石狮市总医院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石狮市总医院”微信平台和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五)本次招聘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石狮市人社局、石狮市卫健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871053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总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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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秋季石狮市公立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秋季石狮市公立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0年秋季石狮市公立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5: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doc
石狮市总医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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