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 15:08:05 医疗卫生人才网 //www.birraexpress.com/ 文章来源:华图卓坤医学网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华图卓坤医学网发布:2020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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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卫生局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
参加体检的人员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7年7月19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考试报名截止的后一天)
19.自2015年7月19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7年7月19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7年7月19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取消、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医药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690292(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
2.举报监督电话:0523-89690279(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泰州医药高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
0523-89690235(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3.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tzgxq.taizhou.gov.cn)
指定微信公众号:泰高新健康
附件下载>>>
2020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0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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