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固镇县卫计系统单位招聘16人公告(2)
2016-08-15 10:47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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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科目
《卫生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及分值
《卫生公共知识》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
2016年8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
《卫生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于8月22-23日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固镇县北城区汉兴大道,投资大厦二楼)申报加分事宜。
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友情链接《固镇县人事人才信息》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将《卫生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成绩各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等材料,同时提供上述证(书)件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应聘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书)件及相关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入闱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五)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笔试成绩×0.6 :面试分数×0.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也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递补、考察排序与此相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别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新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实施。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固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固镇县人民政府人网(http://www.guzhen.gov.cn/)友情链接《固镇县人事人才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6012483(县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552-2122009(县卫计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2-6022479(县纪委信访室)
0552-6057292(县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6年固镇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补招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2016年固镇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补招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固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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